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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超8亿元
  • 信息来源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  • 发布日期:2024-04-28 10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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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及省部署,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。2023年10月起,市工信局、市税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进行申报。至今年3月,我市共有874户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加计抵减政策,实际抵扣金额8.41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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